1948年12月1日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;
1955年5月10日已宣布停止流通;
1955年2月21日:人民银行发布第二套人民币的发行命令
1955年3月1日:第二套人民币开始发行:
1955年3月1日,发行有号一分;
1955年3月1日,发行有号二分;
1955年3月1日,发行有号五分;
1955年3月1日,发行拖拉机一角;
1955年3月1日,发行火车二角;
1955年3月1日,发行水库五角;
1955年3月1日,发行1953版红一元;
1955年3月1日,发行宝塔山二元;
1955年3月1日,发行井冈山三元;
1955年3月1日,发行1953版酱紫色五元;
1957年12月1日,发行"工农联盟"拾元;
1957年12月1日,发行1分、2分、5分3种硬分币。
1961年3月25日,发行1956版黑色天安门壹圆;
1962年4月20日,发行1956版黄色五元;
1962年4月20日,发行1960年版枣红色1角券;
1964年4月14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关于收回三种人民币票券的通告》,决定从1964年4月15日开始限期收回苏联代印的1953年版的3元、5元和10元券;
1964年4月15日,发行第三套人民币墨绿色长江大桥二角券;
1964年4月15日,发行第三套人民币深绿色车工二元;
1964年5月15日,"苏三币"停止收兑和流通使用。
1966年1月10日,发行背绿一角券(含带水印券);
1966年1月10日,发行第三套人民币十元券;
1967年12月15日,发行背棕色一角券;
1967年12月15日,银行对背绿一角券(含带水印的)实行只收不付;
1969年10月20日,发行第三套女拖拉机手一元券;
1969年10月20日,发行第三套炼钢五元券;
1971年11月20日,银行对枣红一角票券实行只收不付。
1974年1月5日,发行第三套纺织五角券;
1987年4月27日,发行第四套五角券、五十元券;
1988年5月10日,发行第四套二角、1980版壹圆、二元、壹佰圆券;
1988年9月22日,发行第四套一角、五元、十元券;
1991年3月1日,对第三套车工二元、纺织五角实行只收不付;
1992年1月28日,人民银行发布《关于第三套人民币伍元、贰角、壹角券实行"只收不付"的通知》,规定自1992年春节后对上述票券实行只收不付。
1992年8月20日,发行1990版壹佰圆、五十元券;
1995年3月1日,发行1990版壹圆券;
1996年3月1日,对第三套拾元、一元券实行只收不付;(待考)
1996年4月1日,发行1990版贰圆券;
1997年4月1日,发行1996版壹圆券;
1998年5月25日,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停止第二套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通知》
1998年6月1日,发布催促群众兑换第二套人民币的公告;
1999年1月1日,第二套人民币停止流通;
1999年2月3日,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第三套人民币停止流通的公告》
1999年10月1日,发行第五套1999版100元券;
2000年1月1日-2000年12月31日,限期办理兑换第三套人民币(时间延长了半年);
2000年7月1日,第三套人民币停止流通;
2000年10月16日,发行1999版20元券;
2001年9月1日,发行1999版10元券、1999版50元券;
2002年11月18日,发行1999版五元券;
2004年7月30日,发行1999版壹圆券;
2004年 对第四套二元、二角券实行只收不付;
2005年8月31日,发行第五套2005版五元、十元、二十元、五十元、壹佰圆券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