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套人民币具有战时货币的性质,单位价值低,货币面额种类、版别较多,印刷质量、纸质较差,存在种种不足。新中国成立后,中央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统一全国财经工作,在很短的时期内实现了金融物价的基本稳定,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,财政收支基本实现了平衡,并略有结余。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我国的货币制度,以便利交易和核算,国务院于1955年12月21日发布命令,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币(第二套人民币),收回旧币(第一套),新旧币的折合比率为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。1957年11月19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发行金属分币的命令》,决定自1957年12月1日起,发行1分、2分、5分3种硬分币。这是人民币硬币发行的开端。
第二套人民币共发行了11种面额,分别是纸币1分、2分、5分、1角、2角、5角、1元、2元、3元、5元、10元,硬币1分、2分、5分;由于后来对1元券和5元券的图案、花纹进行了调整和更换颜色,使第1套人民币的版别由开始公布的11种增加到16种,即1分券(币)2种、2分券(币)2种、5分券(币)2种、1角券1种、2角券1种、5角券1种、1元券2种、2元券1种、3元券1种、5元券2种、10元券1种。这套人民币面额结构较为合理,首次实行主辅币制,并发行了金属分币,其面额结构体系成为未来各套人民币结构体系的基础。
由于当时国内第二套人民币印钞生产能力不足,又缺少高档专用印钞纸,因此面额3元、5元、10元的人民币由国内设计绘样,委托前苏联代印,称为苏印"三种票"。后来,苏联政府背信弃义,废除中苏两国经济技术合作的各项协议,召回在华工作的全部苏方专家,导致中苏关系恶化。对此,我国政府采取紧急措施,1962年7月-1964年5月向苏方索回代印资料;1964年4月14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关于限期收回三种人民币票券的通知》,规定从4月15日起,苏印"三种票"停止在市场流通,至5月14日止为收兑期。收回苏印"三种票"后,市场上大票缺乏,不利于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。为此,1962年4月20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深棕色5元券,其主景图案与苏印5元券相同,但该原版是由我国自己的雕刻师刻制的,印钞纸首次采用了国产满版水印纸。由于当时不具备生产10元券的条件,因此,该5元券是第二套人民币中我国自己设计、雕刻、印刷及当时一段时期内市场上流通的最大面额货币,在当时发挥了极大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