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国库券的期限最短的为一年,而西方国家国库券品种较多,一般可分为3个月、6个月、9个月、1年期四种,其面额起点各国不一。国库券采用不记名形式,无须经过背书就可以转让流通。发行国库券的主要目的在于筹措短期资金,解决财政困难。当中央政府的年度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赤字时,国库券筹资是一种经常性的弥补手段, 国库券的发行方式,通常实行招标制,即每次发行前,财政部根据近期短期资金的需要量、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等因素,确定国库券的发行规模,然后向社会公告。各投标人在规定的发行规模的约束下,分别报出自己拟购买的价格和数量。在众多参与价格投标的投标人当中,出价最高者首先中标,之后按出价顺序,由高到低依次配售,直至售完为止。这就是所谓的“竞争性投标”。也有一些小规模的金融机构,无力或不愿意参与竞争性投标,便按照投标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数购买,这是“非竞争性投标”。
国库券因期限较短,故其发行价格一般采用贴现价格,即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,到期时按票面金额偿还。票面金额与发行价格的差,即是投资者的利息。国库券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:
发行价格=面值[1一贴现率×(发行期限/360)]
在国库券的流通市场上,市场的参与者有商业银行、中央银行、证券交易商、企业和个人投资者。国库券行市的变动,要受景气动向、国库券供求关系、市场利率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。在美国,证券交易商在进行国库券交易时,通常采用双向式挂牌报价,即在报出一交易单位买入价的同时,也报出一交易单位的卖出价,两者的差额即为交易商的收益,交易商不再附加佣金,在英国,票据贴现就是国库券二级市场上最为活跃的市场主体。持有国库券的机构和个人如需转让,可向贴现所申请贴现。英格兰银行实施公开市场操作,也以贴现所为中介,先向贴现所买进或卖出国库券,然后贴现所再对商业银行进行买卖。
国库券是国家债券的主体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,也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一种国债。
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发行国债是在1898年发行的“昭信股票”。北洋政府时期,从1912年到1936年共发行国债27种。在抗日前国民党政府时期,从1927年到1936年共发行国债45亿元。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共发行国债90亿元。 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,为了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,各革命根据地人民政权发行过几十种国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发行国债分为两个时期:20世纪50年代为一个时期,20世纪80年代以后为一个时期。20世纪50年代由国家统一发行的国债共有六次。第一次是1950年发行的“人民胜利折实公债”,发行的目的是为了平衡财政收支,制止通货膨胀,稳定市场物价。从1954年起,为了筹集国民经济建设资金,连续5年发行“国家经济建设公债”。
1968年本息还清后,一直到1981年国家没有发行国内公债。 1981年以后,我国每年发行国债。1994年财政部第一次发行半年期、一年期和二年期国债,实现了国债期限品种的多样化。短期国债的出现促进了货币市场的发展,同时也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奠定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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